柏乡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有力地保护本地的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柏乡法院加大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有力震慑不法分子;妥善处理涉生态环境的民事纠纷,利用法院裁判的引导作用向社会传递保护生态环境的正确导向;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法官多次进乡入企,发放环境保护倡议书,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与检察、生态环境、林业等单位的良性沟通,打造惩罚与预防并重的共同治理环境,并多次向生态环境、林业、农业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高士光 李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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