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而开庭日期正好是正月初十。但那时,疫情已经全面暴发。
对此,审判团队中有人建议延期开庭审理,但周延刚考虑再三决定照常进行。他说:“此案已经走过一遍程序,一旦案件延期审理,公告程序再来一遍,当事人还得再花一次费用,既增加负担,也耽误了时间。”按照疫情期间开展互联网庭审的工作部署,年近六旬的周延刚决定先行先试。他先是跟院里的年轻人虚心学习网上庭审操作流程和系统应用,又与小施做好沟通。随后,他拿起法槌,毅然敲响了黄骅法院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开庭的第一槌。半小时过后,庭审顺利完成。
拿到判决书后,小施激动地给周延刚打去电话:“周法官,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感谢您了,本以为疫情这么严重,我的事儿肯定是遥遥无期了,可没想到还能如期开庭,而且这么快就拿到了判决,我在电话里向您致敬!”
分歧面前 他千里奔波调取证据
周延刚常说,每一起纠纷案件,不论大与小,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涉及切身利益的大事。所以,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份证据,周延刚都会慎之又慎,力求准确无误。
在一起四车连撞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中,来自临漳县的原告米某身受重伤,构成两处八级伤残。案件审理时,原、被告双方对伤残赔偿金认定标准产生分歧,原告米某主张其住所地临漳县某村属于临漳县城区内,伤残赔偿金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计算;但被告保险公司则认为米某的户籍所在地为河南省某村,理应按农村居民标准赔偿。
考虑到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的伤残赔偿金数额差距较大,为了准确认定赔偿标准,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周延刚当即宣布休庭。然后他准备好相关案卷材料,第二天一早就自驾车带着书记员奔波五个半小时,赶赴400多公里外的临漳县,核实确定米某的住所地是否属于城中村。为了赶路,周延刚提前购买了面包和火腿肠,在路上充饥。赶到临漳县城时正值中午,周延刚顾不上休息,立即找到提前联系好的临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咨询相关事宜。在得到临漳县某村位于临漳县城区内、伤残赔偿金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的答复后,周延刚来不及停留,带着制作的笔录,又急匆匆踏上归途。
随后,经过再次开庭审理,米某最终拿到了20余万元的伤残赔偿金。年近六旬,一天驱车往返800多公里,这执着的精神见证了周延刚的赤诚为民之心。
公正面前 他抽丝剥茧明断是非
公正是审判的生命线,让每一个案子都经得起历史检验,是周延刚一直坚持的办案理念。
老杨在某公司从事总装物流叉车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三年多后,公司根据物流一体化项目需要,决定将物流项目整体外包给第三方运营,因此将在该项目工作的员工进行了岗位重新分配。在调岗过程中,老杨和公司产生分歧,几经协商不成后,公司解除了与老杨的劳动合同。老杨一纸诉状将公司诉至法院。
为有效保障原、被告双方的切身利益,周延刚对案件情况、各方提交的证据进行深入细致地梳理,尤其针对被告公司提交的员工奖惩办法的规定、公布、实施情况,以及公司对老杨岗位调整的岗位确认、沟通谈话、返岗催告等程序落实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最终确认公司与老杨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遂依法驳回了老杨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诉求。
案件判决后,老杨不服提起了上诉,但沧州中院经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一份公正的判决,对于当事人是自身权益的有效维护,而对于同类案件也是一次“生动释法”,具有法治示范引领作用。周延刚认为,这才是公正审判的深层内涵和社会作用。
“法官就像医生,办案就如治病,不能有一丝懈怠,更不能有一点儿马虎。”这是周延刚的口头禅,也是他对待每一个案子的态度。多年来,凭着出色的工作和一腔为民的情怀,周延刚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两次,并获得“沧州市最美法官”“沧州法院办案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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