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芳)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衡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衡水市司法局结合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专门选取县(市、区)赋权乡镇和街道的城建(城管)、市场、文化、农业农村4个领域,以及34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及案卷进行了检查评查。
检查发现,衡水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较往年有了较大的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已经实现全市执法部门“全覆盖”。同时,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总体情况看,多数单位基本能够做到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但是,通过本次评查也发现一部分案卷仍然在实体认定、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须高度重视、加以改进。
据了解,本次评查结束后,衡水市司法局还将就此次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地各部门以本次检查评查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流程,完善案件办理运行机制,健全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减少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