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5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肃宁县检察院:听证会“问诊”停车难

□ 王晨明

“县城内很多街道都没有设停车位,这样设计合不合理?”“车停在哪儿才不会被‘贴条儿’,停哪儿就会被处罚?”……针对连日来接连接到群众实名反映县城内停车难问题,肃宁县检察院于近日专门召开关于在城区公共场所设置停车位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听证会,用听证“问诊”城市通病,以公益诉讼解开停车难题。

群众实名反映,检察机关全面调查

王先生是上述问题的反映人之一,提出这样的疑问时他显得很无奈。经询问了解得知,十天内王先生因停车问题已被处罚了两次,他说现在都不知道应该在哪儿停车了。

听到王先生的反映,检察官意识到停车位施划不合理问题可能致使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于是,及时启动调查取证工作。

经了解,6月5日,肃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公告,部署开展了路面常规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检察人员对城区街道进行了调查,发现存在施划停车泊位的街道少、机动车停放随意、非机动车违规占道、个别商家私划停车位等问题。

积极磋商协调,各方达成初步共识

一方面是行政执法机关的严厉整治,一方面是相应设施不配套的现实问题。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措施的规定,办案检察官认为交管、城管和规划部门负有管理职责,应定期分析路内停车泊位使用率,综合设置位置、数量对交通流量的影响,切实做好停车管理工作,解决停车难问题。

7月17日,肃宁县检察院组织交管、城管以及规划部门,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协调磋商会议,就群众反映和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协调沟通,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分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和方案。各方就城区街道进行全面测量、加大停车需求调查力度、加强对私划停车位管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整改事项达成初步共识。

社会各界参与,听证会上“把脉问诊”

7月23日,肃宁县检察院邀请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相关行政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检察协理员、社区代表共40余人,召开了关于在城区公共场所设置停车位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此次听证会召开的目的、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前期的调查结果,重点听取了各方的评议意见。与会代表各抒己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建设停车场、增加交通标识、加大交通规则宣传力度、强化交通管理措施等意见建议。

“我们将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与交通管理部门充分沟通,科学开展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运用新技术,提升停车信息服务水平,科学合理利用已有停车设施等。”“我们已对城区现有道路资源及停车供需进行了深入调研,拟在已实地现勘考察路段规划设置停车泊位1274个,公共停车场5处,其余街道正在逐步勘查中,对不能按照‘国标’进行施划停车位的老城区街道,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协商解决。”“我们已对违规私划停车位的22家商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对6家商户侵占公共空间、私自设置的障碍物进行了清理。”听证会上,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局等行政单位代表作了积极回应,对下一步整改工作作出明确表态。

“我们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积极与相关部门一起参与并推动社会秩序管理,为城市管理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司法支持,并依法监督。”沧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永海在听证会上作总结发言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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