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省会一男子曾三次犯罪被判刑,但其并未就此收手,而是变本加厉继续作案,并在工地实施盗窃时被当场抓获。日前,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对该男子依法作出判决,让其第四次到监狱反省去了。
1984年出生的谷某,曾因盗窃罪、抢劫罪于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分别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的他没有痛改前非,而是“重操旧业”。2019年11月的一天,谷某在街上闲逛,走到省会桥西区某路口时,发现一个建筑工地的铁皮门虚掩着,确定里面无人后,便走进去将工地上的废铁偷走。第二天中午,谷某再次来到该建筑工地,盗走配电柜内的电闸。将赃物卖给收废品的小贩后,他看着手里得来十分容易的零花钱,贪念愈发膨胀,胆子也越来越大。没过几天,谷某再次来到该建筑工地,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撬开工地办公室的防盗门,将文件柜抽屉里的钱包、手机装进随身携带的包里。正当他打算收拾“战利品”离开时,被赶来的工地员工发现并报了警,警方将其当场抓获。
桥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到案后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最后,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谷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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