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龙
7月28日14时许,霸州西站派出所值勤室接到一旅客报警,称自己刚给孩子买的高考礼物——一部新手机在车站候车室丢失。
民警经询问得知,报警的是薛女士,在准备乘坐高铁列车时,其女儿将刚买的华为手机丢失。薛女士称,她和女儿进站后一直坐在靠近便利店的第二排座位上,大约13时20分,她带女儿准备检票上站台,13时35分上车后发现手机丢失。
接报后,霸州西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到薛女士描述地点查看,并未发现手机,周围旅客也均称没有看到。随后,民警按照薛女士描述的时间节点,进行深入摸排,获悉手机是被坐在薛女士对面的两名女子拿走的。民警立即根据二人体貌特征和相关线索,锁定捡拾手机的人为黄某、李某。民警随即与黄某取得联系,她承认自己捡到一部手机,且未在第一时间交给警方,表示自己的处理方法是不对的。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她们捡拾到物品不归还是不当得利,其应第一时间联系失主,或交给警方处理,不得私自占有。但此时黄、李二人已乘车离开,不方便把手机交还,但黄某表示马上联系失主,商量归还方式。
民警向失主薛女士作了说明和确认后,表示将持续关注,直到手机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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