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尹鹏)7月29日,深州市人民法院执保团队仅用40分钟,顺利完成一项异地法院委托扣押工作。
8时30分,深州市人民法院执保团队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函,委托深州法院扣押被执行人魏某名下停放在深州市永平小区的一辆白色奔驰吉普车。执保团队负责人李平军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现场扣押。
在驱车赶往现场的路上,执行干警联系了拖车公司与开锁公司,以备不时之需。8时45分,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核实车辆,查询涉案车辆预留电话号码。
这时,涉案车辆使用人李某向执行干警主张权利,声明此车是他通过汽贸公司购买所得,并提交购车合同、支付记录。执行干警向其说明,这起案件由北京朝阳法院审理、执行,因疫情防控,朝阳法院不能来人执行,现委托深州法院执行扣押涉案车辆。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后,将扣押裁定书送达李某,并告知其有疑问可与朝阳法院联系。随后,李某配合法院工作,主动交出车钥匙。9时10分,涉案车辆驶入法院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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