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陈伟)8月6日,一件疫情期间妨害公务刑事申诉案的公开听证会在唐山市检察院举行。为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宏主持公开听证会。两名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参加,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了旁听。
据悉,该案件的争议焦点是:申诉人执行疫情检测检疫职责期间,被不起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是否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极具典型性,对依法妥善处理疫情期间妨害公务类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唐山市检察院精心组织,除申诉人、诉讼代理人、原办案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外,还邀请唐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
听证中,申诉方、侦查人员、原审查起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先后陈述了意见和理由,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宣读了被不起诉人调查笔录。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和参会人员意见,贾志宏对申诉人和听证员进行了现场提问。最后经过评议,形成听证评议意见,并当场宣布评议结果。
听证会上,贾志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进行释法明理,并耐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申诉人深受感动,消除了不满和对立情绪。在最后陈述阶段,申诉人表示同意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尊重检察机关的决定,并表示接受嫌疑人的赔礼道歉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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