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2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深州市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不起诉决定让一优秀教师重返讲台

河北法制报讯 (张少华)“真的非常感谢检察官,通过这件事,给了我很深刻的教训,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听到深州市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李某怀着无比感激之情向现场的每名办案人员深深鞠躬致谢。

近日,深州市检察院对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年轻教师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该院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又一生动体现。

李某是一名中学教师,当初应聘时学校为防止跳槽,曾提出要扣押教师资格证和本科、研究生等学历证书要求。于是,他便在网上购买了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等18本假证,购回后发现证书制作粗糙,而且学校也一直没有要求他们上交证书,便随手将假证放在宿舍里直至案发。2019年7月,李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向深州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为全面掌握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对李某的犯罪动机及工作、家庭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经了解发现,李某研究生毕业后应聘到一所中学任教,教学水平优等,所作教学课件多次被评为其所在教研组优秀课件,教学特点独特,特别受学生爱戴,只因应聘时校方的一句话动了歪脑筋,一时糊涂做下错事,且李某无前科劣迹,犯罪主观恶性较小。

承办检察官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分析认为,李某的行为虽已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并且李某态度诚恳,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作不起诉处理的条件,如果对其做不起诉决定,挽救的不仅是一个人的一生,同时也挽救了一个家庭、一名优秀教师。随后,该院依法对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使其能重返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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