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4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残疾当事人想申请执行立案,无奈行动不便——

涉县法官上门立案暖民心

□ 孙国雷 牛燕军

涉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服务职能,积极开展上门立案、电话立案,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畅通立案渠道。8月4日,涉县法院执行局立案窗口两名法官助理来到申请执行人家中,为高位截瘫不能到法院立案的女子刘某开展网上立案服务,切实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暖。

2010年,因交通事故,刘某高位截瘫,经鉴定为一级残疾,每年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生活费。刘某的丈夫张某照顾了她一段时间后离家生活,对刘某不再予以照顾。为此,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2013年,涉县法院判决刘某丈夫张某每年支付1.8万元扶养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领导了解到执行难度较大,将该案列入重要民生案件名单,重点研究和办理。执行干警用尽各种执行措施,2017年至2019年,连续3年全部执行到位。

在这次立案前,刘某通过电话联系了负责执行立案的工作人员。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执行立案窗口的法官助理主动来到刘某家中,为其办理执行立案相关手续。

到达当事人家中后,法官助理核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与事实,然后通过当事人手机微信扫描“河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二维码,手把手地教当事人进行账号注册,自助网上立案。

网上立案完成后,工作人员又对当事人解释了相关法律程序,耐心解读诉讼程序规定和诉讼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法官服务真是太贴心了,知道我腿脚不便,天气这么热还特地上门来立案,太感谢你们了。”法官离开时,刘某不断地致谢,感谢他们的暖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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