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兰华)今年是《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第一年,为确保《条例》在衡水全面落地,衡水市公安机关强势发力,高强度推进,把加大租赁房屋检查处罚力度,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突破口,取得显著成效。自4月23日以来,该局对违法出租人和中介机构治安处罚1446起,净化了租赁房屋环境,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为疫情期间服务护航复学复课、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条例》实施以来,衡水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坚持“以点带面”,建立了“考核为抓手,促进基层派出所主动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清查”的一揽子工作机制。同时,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分县局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力推进落实,并建立周通报制度,充分发挥导向作用、鞭策作用和激励作用,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衡水各地公安机关统筹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查行动,在肃清安全隐患、挤压犯罪空间、宣传法律法规、教育违法人员的同时,摸清了底数,实现了租赁房屋规范化管理。滨湖新区公安分局多频次安排部署,组织机关民警充实到派出所,与社区民警一起逐村、逐地、逐人开展专项清查行动;组建微信工作群,建立日通报制度,促进行动开展。高新区公安分局制定社区工作方案,细化租赁房屋清查工作方法,并集中出动警力,以“街不漏巷、巷不漏院、院不漏房、房不漏人”为目标,“地毯式”开展入户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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