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文杰)8月10日21时许,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民警巡逻至邢衡高速邢台方向129KM+730M处,发现一辆半挂车停在行车道与应急车道中间,车辆未开启危险警示灯,仅有一个三脚架摆放在车辆后方30米处。此地位于弯道处,极易发生追尾事故。民警立即开启警灯并摆放反光锥筒,警示后方车辆注意减速慢行。经询问,车主姓刘,因车辆爆胎无法移动,拨打了救援电话,正等待救援车辆到来。由于车主三脚架摆放距离不够,起不到提醒后方车辆及时规避的作用,民警对车主提出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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