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利建)8月11日,平山县公安交警大队查处一起套牌,且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吊销驾驶人任某所持驾驶证,同时罚款3000元。
当日19时许,回舍中队执勤民警在检查站执勤时,接指挥中心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有一辆套牌车沿石闫线向西行驶,要求立即设卡布控。19时20分,该车被执勤民警拦停。通过核查,民警发现车辆所悬挂的号牌属于他人车辆号牌,存在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嫌疑,经过进一步核实,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属于报废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任某因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并吊销驾驶证;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扣留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