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凯明)因贪图小利,不惜污染环境,邯郸市峰峰矿区检察院利剑出击,从严打击,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其家人快速批捕。
经查,2016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伙同其妻子杨某某、其子张某甲在未取得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租赁峰峰矿区和村镇某村养殖场空闲场地,利用从废品收购站收购回的含有废旧机油的油桶、医疗废物的废旧塑料,进行废旧塑料破碎、清洗生产活动。在清洗破碎塑料过程中,添加火碱等添加剂,使用后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通过地下水沟排放至渗坑内。经鉴定,该渗坑的土壤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对当地水资源、土壤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严重污染环境。
峰峰矿区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与区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协调,于案发后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案件报捕后两天内便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公众:任何在生产过程中视环境保护于不顾,对土壤、水体、大气等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企业和个人,一旦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标准,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