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卫生保健、心理健康和疾病防控工作,依法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学校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发现安全隐患依法及时督促整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的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学校主管部门对学校采购的学生日常生活用品、食品、药品等产品的质量实施监督。
交通运输部门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到学校宣传消防知识,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对学校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