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7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新乐:“明星调解员”和风细雨调纠纷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哲)8月24日,新乐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和“明星调解员”悉心调解,迅速化解一起因儿童摔伤产生的纠纷。

24日当天,新乐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赵娟接到家住某小区张某某的电话,说他的儿子张小某在新乐市体育公园与吕某某的孩子吕小某因为追逐发生碰撞,导致张小某右胳膊骨折,双方就责任认定产生分歧。赵娟立即联系吕某某,同时,针对这一调解案件的复杂程度,联系了“明星调解员”董平香。

在司法局,二人仔细询问事情经过,了解双方意愿。张某某认为儿子张小某的摔伤跟吕某某家的儿子有直接关系,吕家必须负90%的责任。而吕某某家认为事故现场家长没在场,光凭小孩子的说辞根本不能证明事故责任的主次,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只能承担10%的责任。

赵娟和董平香用他们多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出来的调解技巧——面对面调解法,耐心对张某某说:“两家人无冤无仇的,以后大家还要一起相处。”先让他们把火气消消。然后,又对吕某某说:“不能光听小孩的一面之词,我们为人处世一定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看大家情绪有所缓和,调解员立马改变策略,耐心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双方的责任给予了详细分析,让一度陷入僵局的谈判有了缓和迹象。最后,经过大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各自作出了让步,吕某某一次性支付5000元营养费作为补偿,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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