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程志军 冯晓东)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魏县人民法院从维护被害人的利益出发,以解决民事赔偿问题为主线,推行“四点”工作法,着力提高刑附民案件调解成功率,既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魏县法院要求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吃透案情,找准调解的“切入点”。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分歧的焦点及参与案件调解的愿望和目的,有针对性地做思想工作,使调解工作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动员多方力量,找准调解的“着力点”。法院邀请双方当事人的亲戚、同事和有关领导协助调解。一方面积极做被告人及其亲属工作,说服其筹措赔偿款;另一方面做好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工作,引导被害人及其家属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法官还用典型案例让当事人增加对处理结果的预期和认同感,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正确适用调解,把握好刑罚与调解的“结合点”。魏县法院要求法官准确掌握好工作尺度、法律尺度,在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框架内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愿望的实现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各类问题隐患出现。
坚持调解与即时履行同步,把握好调解的“终结点”。对不具备调解结案基本条件的案件,及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接受调解并有履行条件的案件及时制订协议并当场履行赔偿款;对只有部分履行能力的,根据被告人实际情况实行部分调解履行制,引导双方当事人就被告人能承受的部分达成调解协议,促进当事人案结事了,息诉服判。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0 件,调解27件,调解成功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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