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跃安 张怀平 张蕾)滦南一村民为了多贷款,竟用假印章伪造了干部身份的户口页。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他真正去办理户籍业务时,拿着的仍是那本用假印章伪造户口页的户口本,于是自投罗网,被滦南警方现场抓获。
8月21日,滦南县公安局西城区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在为闻某办理户籍业务时,发现其户口本上的信息与户籍管理系统内登记信息不符,原本土生土长的滦南人竟然变成了唐山市某矿业公司的干部。经仔细辨认,民警发现其户口页及上面的“滦南县公安局西城区派出所户口专用”“户籍民警×××”两枚印章均涉嫌伪造。
发现这一情况后,户籍民警立即向派出所领导进行了汇报。随后,闻某被办案民警传唤到询问室。闻某交代,其户口页系2016年在唐山市一邮政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时伪造。当时,因其是滦南农业户口,贷款额度不高,遂受他人“指点”,伪造了一张唐山某矿业公司干部的户口页和两枚印章,以假乱真办理了较高额度的贷款。
根据闻某的交代,办案民警多次到唐山进行调查取证,经过一周时间,终将案情查明并证实闻某交代属实。
8月29日,闻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滦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请第一时间为警方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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