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甘广荃 赵燊)日前,唐山市丰南区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处理了一起两轮摩托车驾驶人与小型汽车侧方相撞事故,幸运的是摩托车驾驶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脑部虽受挫伤,但生命没有危险。
8月19日16时36分,张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丰碱线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加油站时,与樊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冀BXXX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碰撞后张某某因惯性飞出近10米,当场晕倒在地,在场的人都以为其肯定没命了……但庆幸的是,张某某经医院治疗,已于8月31日出院回家静养。经还原事故经过,张某某被车撞出将近十米,竟然能够安然回家,原来是其佩戴了安全头盔,最终保住了他的宝贵生命。
对此,丰南交警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头盔一戴,安全常在!安全头盔真的能救命!”当您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请自觉并正确佩戴安全防护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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