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邹准)为加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和以案释法工作, 9月8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司法局组织该区政府领导和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该案中,刘某某因非法行医被山海关区卫健局行政处罚,其对处罚不服向山海关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维持了区卫健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刘某某将山海关区卫健局和山海关区政府起诉到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山海关区卫健局主要负责人和山海关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出庭应诉。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就案件的调查取证、行政执法程序、适用法律依据等问题组织双方展开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当庭宣判,维持了山海关区卫健局行政处罚决定和山海关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
山海关区区长、副区长和区法院院长全程旁听了该案审理全过程。旁听人员紧跟庭审节奏,认真记录,亲身感受案件的审理、辩论的全过程,对诉讼庭审程序有了直观的认识和了解。
据了解,山海关区司法局将在举办此次旁听庭审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协调联动,推动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把庭审现场变成法治教育的课堂,从鲜活的实例中接受教育,时刻筑牢守法底线,切实增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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