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炳阳 赵明轩)近年来,景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选拔、培训、管理和保障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力求实现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严格选任程序。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任前调查机制,会同县司法局对候选人进行走访座谈和调查,重点审查其是否能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有无违法违纪的行为,确保增选的人民陪审员符合条件。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该院广泛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人员报名参选陪审员,提高基层群众比例。今年该院还专门召开了人民陪审员任职培训大会,新任陪审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代表广泛,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群众基础扎实,为该院工作发展增添了助力。
健全参审机制。在开庭前将起诉状和答辩状等卷宗材料提供给参审的人民陪审员,注重庭前引导,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或争议焦点,使其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出更好的作用。鼓励人民陪审员参加法庭调查、直接发问、开展调解。在评议案件时,保障人民陪审员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并规定合议庭其他成员不能作引导性、倾向性发言,严格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合议庭评议决定,进一步提升司法民主水平。
创新培训形式。为进一步提高陪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审判业务能力,该院建立人民陪审员常态化学习机制,广泛开展庭审观摩、案例教学、案件研讨、专题讲座和座谈交流,培训内容涵盖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诉讼程序、审判技能、司法礼仪、审判纪律等诸多方面,切实有助于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能力。在常态培训基础上,抓好集中培训,合理设置培训课题,通过组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司法办案实践业务技能,同时,积极鼓励陪审员自学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完善管理机制。该院成立专门的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陪审员日常管理工作,对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明确陪审员权利和义务,规范履职程序。同时,严格落实各项保障制度,充分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激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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