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尚博)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多举措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力度,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该院制定了《冀州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办法》,办案法官接到企业递交的破产申请书后,深入企业详细调查了解企业财产状况、职工状况、债权债务状况和企业发展情况,经逐项认真审查,对符合破产条件的果断立案。在此基础上,主持开好债权人会议,与企业管理人员一起商定资产处置方案,采取评估、拍卖等法定手段,对资产进行妥善处置。
该院积极探索破产案件集中管辖,推动建立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或专门的破产合议庭,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和破产经费保障机制,有效解决破产审判中遇到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资产处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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