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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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目标与导向 明确抓手和标准

廊坊法院系统积极 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河北法制报9月14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高占国)今天上午,廊坊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固安召开。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目标导向,并明确营商环境建设的抓手和标准。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围绕减少环节、提高诉讼便利度,下大力改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在破产保障机制建设上,要开展回头看,确保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全面建立并推动实质化运行,无产可破案件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建立。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及时听证、及时审查,严禁有案不立、拖延审查。

会议要求,要以市场主体期待为方向,高标准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要规范司法强制行为,对于诉讼保全工作,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申请保全事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严禁超标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防止法院的保全措施成为企业不正当竞争的手段,避免保全给资金暂时困难的企业带来经营风险。对于执行强制措施,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会议强调,要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全力提高审执工作质效。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杜绝刑罚及刑事相关措施滥用加剧企业经营风险。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切实抓好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通过解决突出问题促进法院工作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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