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毛志鹏)在生活中,个别人热衷于“关系”,总觉得只要有关系,凡事就能行方便、就能占得先机,现实虽一再证明这种观念的错误,但总有人乐此不疲,甚至下面这位触犯了法律,还幻想着“找关系”逃脱处罚,最终“关系”没找到,却中了骗子的招。
今年8月份,枣强县公安局刑侦二中队接到李某报警,其因驾驶非法改装的拖挂车被枣强县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车并收到相应处罚决定。对此,李某想的不是自觉接受法律的处罚、吸取教训,而是想“找关系”逃避应有的处罚。他连续找了几个自己认为的“能人”,均被对方拒绝并告知:法律是严肃的,这事儿根本没“关系”可找,你也别费心思了。但李某并不死心,总觉着只要有关系,就能办事,后辗转联系到犯罪嫌疑人甄某。甄某明知自己不可能“有关系”,仍满口承诺,并向李某索要了16000元的好处费。拿到钱后,甄某便肆意挥霍,李某询问此事时,甄某恶意推脱,这时的李某这才感觉自己被骗了,遂到公安机关报案。办案民警经过大量工作,在衡水市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甄某抓获归案。
甄某到案后,对其诈骗他人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甄某已被枣强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这时的李某如梦初醒,感动之余特意为办案民警送来一面写有“全心为民 破案神速”的锦旗致谢,并检讨了自己的错误思想和荒唐做法。民警对李某也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其吸取此次教训,摈弃“遇事找关系”的思维,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否则很容易“栽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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