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长胜
“谢谢检察院,这笔司法救助金让我的孙女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了 。”近日,受害人妞妞(化名)的姥姥师某从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控申和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激动地连声道谢。
事情还要从去年说起。2019年9月23日下午,赵某某酒后到妞妞家中,实施了猥亵行为。赵某某的行为给妞妞的身体和心灵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致使妞妞轻度抑郁,给她的童年蒙上了阴影。赵某某离异,本身家庭困难,无力赔偿妞妞的治疗费用。这让原本贫困的受害人一家更是雪上加霜。妞妞父母离异,和年幼的妹妹跟着母亲生活,母亲患有精神类疾病,是妞妞的姥爷和姥姥在照顾着姐妹俩。两位老人年迈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一家人生活十分贫困。
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未检办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前往妞妞家中进行实地调查,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认为妞妞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给控申部门,并配合控申部门依规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妞妞申请到1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缓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近年来,该院秉持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守“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重点向未成年人倾斜,积极主动关怀,让司法救助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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