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当加强学校安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安装符合规定标准的视频监控系统和紧急报警装置。
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将学校有关安全防控的视频监控和紧急报警装置接入本系统监控或者报警平台。
学校应当依法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验、维修,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准,保障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自行或者配合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检验和检修并作出记录。
(河北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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