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康然)因错过高速公路下道口,便驶入上行匝道,逆行100米被查后,竟称自己“不知道”,日前,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民警对该名驾驶人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9月7日晚9时许,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民警巡逻至衡德高速衡水东收费站时,发现有一辆小轿车竟然在上高速公路的匝道上逆行。民警立即停车预警,并示意驾驶人停车。
驾驶人是名女子,看到民警时,一脸无辜而迷惑的表情。巡逻民警帮她将车开至收费站广场。面对民警的询问,女子称自己并不知道是在逆行,只知道应该在衡水东收费站下道,因为有急事,又下着大雨,也没看清路牌,见到路口便掉头驶入,行驶中自己也纳闷怎么有车对向行驶?
经了解,该名女驾驶人驾车从邯郸驶上高速公路,本打算在衡水东出口下道,因雨天视线不好,错过了下路口,而在上路口驶进匝道逆行车道,至被交警发现时,已逆行100米左右。
高速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在高速公路逆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但考虑到车上没有其他驾驶人、天又下着大雨,便对其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允许其先行将车辆开走,15日内再到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提醒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一种“致命”的违法行为!逆向行驶会破坏高速公路正常的行车秩序,轻则引发车辆剐蹭,重则可能引发重大人员伤亡。驾驶员如果因为不熟悉路线或者其他原因错过下路口,应继续前行至最近的收费站口掉头,绝不能因贪图一时便利,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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