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1日
第04版:民生

冒雨上门办理入矫接收手续 平山司法局人性化执法获赞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井美玉)9月15日,平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冒雨驱车一个多小时“找上门”,人性化地为社区矫正对象史某某办理了入矫接收手续。

今年32岁的史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平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在此案涉及的交通事故中,史某某也受了伤,导致左腿截肢,无法行走。考虑到史某某的实际情况,平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岗南镇司法所及史某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专门成立矫正小组,一起到史某某家中进行了入矫宣告,告知史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各项管理规定,并顺利为其办理了入矫接收手续。

在史某某家中,矫正科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其伤情及家庭情况。2019年发生交通事故后,村委会及时为史某某一家办理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史某某对工作人员上门执法非常感动,并表示:“今后一定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和司法所的工作,接受改造。一定遵纪守法,早日回归社会。”

据悉,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平山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归属感,也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逐渐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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