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1日
第04版:民生

市委书记转发短信肯定法官工作

□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吴玉涵

9月1日,黄骅市人民法院院长郭淑仙收到一则短信,这则短信是黄骅市委书记朱春燕转发一个案件当事人张某的。短信的内容是:“董海荣法官,利用他的专业知识对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并多次找到企业协调,几天时间就帮我解决了多年的困扰,省去了漫长的诉讼煎熬……”从这则短信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张某对法院董海荣法官办案效果的满意态度,同时也可看出市委书记对办案法官工作的肯定。

事情还得从2014年说起。当年10月,张某受聘于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当时,张某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五年。合同同时约定,公司每月给付张某工资3000元。可到了2016年10月,公司因经营不善,提出让张某居家办公,每月只给900元。张某当时虽未明确表示同意,但还一直负责着公司的会计工作。然而,从那时起,公司不但给张某降了薪,而且开始拖欠张某工资。张某为此多次找到公司理论,却一直没有结果。在此期间,张某还将此事反映给市委领导,引起了市委领导的关注。

今年5月,张某就工资等事宜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但随后的仲裁结果却让他很不满意。张某随之将公司诉至黄骅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公司支付其工资及补偿金、赔偿金等共计59万元。

黄骅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交由黄骅人民法庭办理。庭长董海荣主动请缨,负责此案件的审理。考虑到该案件涉及民生问题,董海荣决定快审快结。他第一时间向被告公司送达了法律文书,并于开庭前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法庭,一边详细了解案情,一边做庭前调解工作。8月24日,在法庭庭审时,董海荣一面查清案件事实,一面积极寻找协调解决的最佳方案和路径。其间,他发现被告公司现虽已停产,且资不抵债,但该公司有出资公司。当天庭审时,出资公司的相关领导也来到法庭。于是,董海荣就产生了协调出资公司帮助履行义务的想法。

庭审结束后,董海荣马上向双方当事人提出了用调解方式解决此案的建议。在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董海荣立即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他告诉张某,其诉求的内容中哪些法院会依法支持,哪些不能支持,让张某对案件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看到董海荣为他的事如此耐心热心,张某深受感动,表示一定会配合法庭工作,但同时提出“案件款要即时付清”。

做通了张某的工作后,董海荣又与被告公司进行沟通。董海荣告知被告公司,张某的诉求具有合理性、合法性,法律应依法予以保护。同时,他还从道义上讲明,张某付出了劳动,作为用人公司,不给人家工资实在不该。而且由于张某长时间拿不到工资,其家庭生活已面临困难。

随后,董海荣又联系到被告的出资公司,向其讲明被告公司依法应支付张某工资及补偿金。一番释法明理,得到了出资公司的理解,董海荣适时提出可帮助出资公司完善被告公司的清算等后续事宜。在董海荣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工作下,被告公司的出资公司最终表示同意帮助被告公司履行给付义务。

8月27日,原、被告及被告公司的出资公司再次来到法庭。在董海荣的主持下,张某与被告公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公司的出资公司拨款,当场一次性给付张某工资及补偿金等共计15万元;张某将账目等与被告公司进行交接,并办理好税务登记的变更手续。

至此,一起拖延多年的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后,张某欣喜不已,他把自己的诉讼经历和感受编成短信,发给了市委领导,盛赞办案法官替群众着想、为群众解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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