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冉冰洁)近日,蠡县人民法院鲍墟法庭法官和调解员通过司法大数据开展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纠纷案件。
儿子身故后,王某夫妇将儿子交通事故赔偿款30万余元据为己有,未分配给儿媳和孙子。儿媳找到法庭,寻求法律帮助。法庭受理纠纷后,联系了王某夫妇,但二人不同意将赔偿款进行分配。
为了让王某夫妻清楚地了解法律规定,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鲍墟法庭负责人和调解员在释法明理的基础上,当场打开了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搜索关键词“共有纠纷”“分配”后,让王某夫妻挑选了其中的三篇法律文书进行阅读,了解其他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
二人看完裁判文书后,转变了态度,要求法庭在考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合理分配了交通事故赔偿款。
鲍墟法庭在调解纠纷时,通过类案参考,使群众对于法律规定和裁判结果有一个基本预期,促进调解工作的进行。当乡镇法庭调解工作遇上司法大数据,调解也更加具有时代性、普法性、直观性和效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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