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甘广荃 赵燊)9月20日,唐山市丰南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辆超员面包车,该司机不仅无驾驶证,还酒后驾驶。
当天,丰南区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沿海公路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核载8人的面包车竟拉了9人。当民警要求驾驶人王某出示证件时,其却说自己没有驾驶证。对此,民警指出他两项交通违法行为时,王某主动认错,并十分配合民警提出的处罚措施。
在民警开具违法通知单,将王某叫到身边签字时,闻到其身上有酒味。于是,民警立即制止王某签字,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他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52.1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见瞒不过去,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想通过积极配合,让民警放松警惕,从而逃避对其酒后驾驶的处罚。
执勤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91条第一款、第90条之规定,给予王某罚款2200元,并暂扣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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