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东海)9月20日下午2时,宁晋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微型货车经过路口时行为异常,遂上前检查,确认驾驶人张某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对张某酒驾行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对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同时收缴其非法牌证,并给予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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