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30日
第08版:特别报道

沧州市全面建起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

河北法制报讯 (张君慧 郭璐婷)根据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要求,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团市委不断深化合作,推动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全面建立起沧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为提高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未检工作不断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沧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联合团市委权益部、市壹家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司法数据,共享工作信息,先后签署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的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开展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逐步建立。

引入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案件办理,全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心理疏导抚慰和再社会化,以及未成年人精准犯罪预防等工作,有效弥补了检察机关知识结构的局限性与人力资源的有限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未检工作质效,实现了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理和社会化保护的无缝衔接。9月9日,该市壹家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们接受市检察院的委托,走进涉罪未成年人小林(化名)家,开展社会调查和帮教工作,这标志着该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工作“1+1+N”模式正式开启。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该院已确定运河区院、新华区院、东光县院、沧县院和青县院作为试点推进,年底前将在市县两级院全部建立起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并不断扩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规模,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其再犯罪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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