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09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乐亭法院巡回法庭进企业

释法说理化干戈

河北法制报讯 (刘梦瑶)9月25日,乐亭县人民法院审判团队驱车近百里,走进唐山某板材有限公司,举行了一场巡回审判,部分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旁听了此次庭审。这是乐亭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以来,首次将法庭搬进企业。

2017年,原告唐山市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山某板材有限公司签订《竖炉管束式除雾除尘器设备供货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设备的供货、安装等全部义务,但至今未收到剩余设备款55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剩余设备款项及相应利息。

立案后,考虑到今年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冲击以及目前双方经营状况,结合原告诉求和双方后续合作意向,该案的主审法官——乐亭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奇彬做了大量庭前调解工作,多次与双方沟通交流,用耐心和细心缓解了双方矛盾和误会。

巡回庭审上,法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理,庭审秩序规范。经过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官真诚又细致的工作让原、被告双方颇为感动,双方均表示愿意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调解,并最终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原告表示理解疫情期间被告经营困难,也期望后续有更多合作,自愿放弃利息主张。被告亦表示将克服困难,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剩余款项。双方在庭审当场签署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乐亭法院为两家企业赠送了民法典读本及宣传手册,进行现场普法宣传。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对乐亭法院巡回审判利民便民的举措表示满意。“通过巡回审判,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更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一位企业职工代表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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