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赵世帅)“谢谢你们,孙某一直按约定付着欠款。”9月27日,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电话回访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申请人施某,施某对执行干警认真负责、锲而不舍的工作精神表达感谢。
2018年11月,被执行人孙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与施某相撞,导致施某受伤住院治疗。经青县法院审理,认定孙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附带民事赔付施某1.3万余元。孙某刑满释放后失去联系,未赔付施某损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青县法院执行干警向孙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他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拨打电话也提示停机。执行干警再次查阅刑事卷宗,走访交警队及被执行人所在居委会查找孙某行踪,均无所获。后来,申请人提供线索,举报孙某在青县某公司上班。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无此员工。
就在执行工作一筹莫展之际,执行干警意识到是否能通过被执行人支付宝账号查询到孙某使用的手机号,于是立即开展查询,经调查发现孙某恰巧近期注册过支付宝,且绑定了最新的手机号码。通过一番努力,执行干警终于联系上了孙某,耐心向其讲解相关法律以及拒不配合执行、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履行赔付义务,但因经济条件拮据,无法一次性赔付到位。执行干警又做申请人工作,希望他考虑到孙某身体残疾,且有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的现实情况。最终,双方签订协议,施某同意孙某分期偿还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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