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斯然 刘巧敏)9月27日,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带案下乡,主动启动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及时伸出援手,传递司法温暖。
今年9月份,永清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一起伤害案件时,发现被害人董某系一名智力不健全的妇女,家中靠其76岁的老父亲放牧为生,生活十分困难。特别是被害人遭受伤害以后,精神受到严重打击,需要经常服药才能情绪稳定,这使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因受教育程度的影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对国家的司法救助政策并不了解。检察官了解到该情况后,及时上报院领导。该院由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联合带案下乡,主动到被害人家中,向被害人亲属详细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免去当事人往返递交申请的环节。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永清县检察院及时更新办案理念,将传统的“坐等申请救助”转变为“依职权主动救助”,主动挖掘线索、主动调查核实、主动上门服务、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努力做到尽早救助,切实把“检察机关主动救助”这项工作抓实、抓细,让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这项“民心工程”真正具有“暖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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