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朱少华 隋瑞峰)“双节”前夕,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对龙泉关镇印钞石村王某某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据悉,这是该院首次对此类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救助申请的审查和调查核实情况,阐述了对申请人王某某是否应予救助以及确定拟救助金额的具体意见和依据。包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龙泉关镇驻印钞石村工作组等在内的14名听证员,就有关问题向申请人和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了解,并发表意见,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对拟进行司法救助和救助金额表示认可,一致同意对申请人予以5万元救助。
“今天的听证会让我有一种别样的感觉,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还能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同时,公开听证这种形式,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为老百姓办实事,真正树立起了县检察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老百姓也会更加理解、支持检察工作。”与会的县政协委员、民政局低保股股长王海燕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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