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5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为平安家庭建设“添薪加柴”

——张家口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侧记

□ 河北法制报记者 梁 燕

通讯员 张帼霞

“双节”前夕,在张家口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婚调委”)办公室,一位86岁高龄的老太太前来向“婚调委”主任梁继运表达感激之情。

据老人讲,她的丈夫已去世,膝下有一儿三女。因将家产全都给了儿子,三个女儿20多年来不与父母来往。老人曾将自己的遭遇反映到市妇联,市妇联转交“婚调委”来处理。“我不要赡养费,只要三个女儿定期看看我。”老人哭诉,她甚至想起诉到法院。

母女间家庭纠纷不涉及金钱,梁继运觉得此事容易调解,可事情没有其想象的那样简单。当梁继运找到老人的三个女儿后,她们也是一肚子委屈,诉说了事情的原委。

父母重男轻女只是导火索,家庭纠纷还有深层原因。父亲包办婚姻,三个女儿成家时也是父亲说了算,母亲做不了主。后来三个女儿相继离婚,对父母心生怨气。三个女儿再婚后,父母认为前女婿好,现在的女婿不好,女儿们担心与父母关系处理不好,再度离婚。

经过一个星期的耐心调解,20多年未谋面的母女四人在“婚调委”办公室见了面。母亲给三个女儿道歉:“娘对不起你们,这么多年让你们受委屈了。”女儿们也幡然悔悟:“是我们不对,误解你了,以后我们要孝顺你。”母女四人抱头痛哭。

这仅是“婚调委”调解众多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一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亦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诉求的需要。为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19年3月,张家口市司法局联合妇联、民政局、法院等部门,在全省率先成立“婚调委”。

张家口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机构设置、人员组成、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将成立婚调室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供维权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给予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促使调解员掌握更多司法调解专业知识,提高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妇联站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角度,发挥联系家庭的优势,牵头婚姻家庭纠纷专业调解工作。民政部门主动介入调解,驻点分布在各县区婚姻登记处,对于因冲动或者考虑欠成熟的欲离婚夫妇说服劝慰。多部门联动,形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合力。

为方便群众来访,张家口市喜相逢婚姻服务中心提供了近300平方米房屋作为“婚调委”办公室,选聘10名有爱心且具有丰富经验的情感、心理和法律专家作为婚调室调解员,健全机制,积极开展工作。

“婚姻家庭纠纷往往是因家庭成员想法不一,导致做法各异,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换位思考,找出问题症结,然后对症下药。同时要讲究调解技巧,让矛盾双方都把心中怨气倾诉出来,然后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梁继运告诉记者。

针对家庭调解工作中部分家庭经济负担重、思想僵化、对生活态度消极等实际情况,身兼律师和调解员双重“角色”的梁继运带领团队,利用法律、心理辅导等专业知识,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组织座谈、登门入户等方式,与群众贴心交流。同时,跟进服务、化解心结,引导群众从思想上转变观念、从心理上重拾信心,树立重建和谐家庭的勇气。

“婚调委”成立一年多来,围绕精准脱贫等全市工作大局,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效能,解决了离婚、继承、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纠纷百余起;为务工人员起草各类合同30多件;为农民工、妇女、孤寡老人等提供法律援助近百件,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减少了婚姻家庭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助推了张家口平安家庭建设,被广大群众称为“法律的保护神、百姓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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