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郑伟
“你们两个能够结合,并且携手并肩走了这么多年,还共同养育了一个孩子,说明是有感情基础的。现在虽然婚姻出现了问题,但是还是要向前看,尤其是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如果不说明,可能很多人都会以为这段话是一位善做调解工作的家事审判法官在苦口婆心地劝导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其实不然,这是前不久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解开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的“心结”,促成双方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一个片段。
按照最高法和省法院的安排部署,10月16日,全省各级法院集中开展了“发挥执行职能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当天早上,记者来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跟随该院的执行干警亲历了此次集中执行行动。
8时30分,执行队伍准时从裕华区法院出发。记者跟随的执行小组由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占强带队。在路上,李占强简单介绍了案情: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付3500元抚养费。然而男方自协议离婚之后未曾给过抚养费,女方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无奈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诉请男方支付抚养费,后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协议达成之后,男方仍旧没有支付抚养费,于是女方向法院申请执行。
之前记者也跟随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参与过执行行动,可类似案由、标的如此之小的执行案件还是第一次参与。李占强似乎是看透了记者的心思,笑着说:“可别小瞧这样的执行案件,有时候越是‘小案’越难执行。”
不多时,执行小组来到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下车之后,发现被执行人的前妻早已等在路边。承办这起案件的执行干警王建强拨通了被执行人的电话,将他叫了下来。双方一见面,空气中就弥漫着一股火药味儿。
“咱们当初离婚的时候是怎么约定的?孩子可是你亲生的,你现在连抚养费都躲着不给,你还有没有良心了?”女方率先发难。
“当初我俩离婚的时候确实有过协议,但是最近我母亲身体不好,一直住院,而且我的收入也不稳定。最重要的是,我前妻非要给孩子改名,甚至要把姓氏也改掉!孩子不随我姓了,这我可不答应……”男方显然也是有备而来。
看到双方剑拔弩张,执行干警们分别把两人叫到一边,在路边单独做起了工作。这边李占强负责做女方工作,耐心倾听了女方的诉求,先表示支持女方和孩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后又为她分析,其实男方不是真的不想给付抚养费,只是在离婚的问题上还有些心结,再加上听说要给孩子改名,心里这个坎儿过不去。在李占强的劝说下,女方答应不给孩子改名,不再以此为由刺激男方。
那边王建强负责做男方的工作。他首先指出,抚养费是法律规定抚养人应该承担的法定义务。如果觉得当初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过高、超过了自己的给付能力,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进行调整,但是躲着不给肯定不行。再者说,女方现在没有固定工作,要抚养一个孩子,还有高额的房贷要还,没有抚养费作为支撑,生活确实难以为继。作为前夫和孩子的父亲,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该置之不理。一席话说得男方低头不语。
这一谈就是将近一个小时,眼看时机成熟,执行干警们又把双方叫到一起,协商解决抚养费给付的问题。谈话果然有效果,双方决定各让一步,女方不再坚持给孩子改名,男方决定继续给付抚养费。眼看就要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了,可双方又因为给付时间和方式发生了争执:女方要求必须一个月一付,而男方则称一月一付压力太大,想改成两个月或更长时间集中支付一次。
这个时候,李占强站了出来。他一改之前“和事佬”的态度,严肃地对男女双方说:“你们现在在这里争执,很大程度上都是打着孩子的旗号,为了自己的面子在争一口气。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了一次伤害,如果在抚养费问题上再长期拉扯下去,孩子的健康成长又从何谈起?孩子已经上学了,到了能够明辨是非的年岁,如果你们真正为了孩子考虑,希望你们两个再仔细想一想,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不要耽误了孩子!”听到这里,男女双方都不说话了。
“这样吧,我提一个方案,你们看看行不行。” 王建强这时也走了过来,并提出了一个方案:男方每两个月给付一次抚养费,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情况,每个月月初的时候先给一部分,剩余的部分到月底再给。这个方案得到双方一致认可,执行和解顺利达成。
临别时,执行干警们又把双方叫到一起,叮嘱男方一定要按时给付抚养费,并对他们说如果之后有什么问题还可以找法院。告别了这二人,在去下一个执行地点的路上,记者感慨这一次执行彻底改变了自己对执行干警和执行工作的固有印象。而李占强则说:“在那些‘大场面’的执行行动背后,其实我们在工作中接触更多的是这些小案件。然而这些小案子都是老百姓的家长里短,都跟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更需要我们用心用情、全力以赴把这些案件办好。”
据了解,10月16日当天,裕华区法院执行团队全员出动,院领导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进行指挥调度。此次专项行动涉及7件案件,当场执结4件,执结标的7.9万元,腾清房屋1套。同时,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见证执行,亲身感受法院执行工作。正如该院院长梁景辰所说:“我们就是要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攻坚克难,持续提高执行工作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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