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汪海侠)10月13日,廊坊交警一大队查获一起无证、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案件。交警对驾驶人王某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10月13日,在廊坊市区银河路与爱民道交口,廊坊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拦下一辆白色奔驰轿车。当民警示意驾驶人出示证件时,驾驶人开始称证件忘记携带,随后又找出一个驾驶证递给民警。民警发现该驾驶证字体有异常,于是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而他所提供的驾驶证系伪造。
经询问,王某交代,其曾经报考过机动车驾驶证,但是没有通过,就“图方便”花500元买了一个驾驶证。最终,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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