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漫画摘录(六)
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供餐安全管理制度和退出机制,定期对供餐单位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配送等全过程进行现场检查评估。
外购食品的学校,应当索取食品采购相关凭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应当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向学生、教职工及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