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郭文芳)博野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分别于10月13日、16日对韩某、裴某予以刑事拘留。韩某、裴某分别在今年8月和9月驾驶车辆时被博野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6.82毫克/100毫升,韩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5毫克/100毫升,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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