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仲良
“护航民营企业 彰显检察担当”“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五面锦旗映衬着五张笑脸,让高阳检察院洋溢着浓浓暖意。
近日,马某、张某某、刘某某、袁某某、董某某五人代表各自企业为高阳县检察院送来锦旗,对该院依法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 2017年前后,邢某拖欠马某等五家纺织企业共计140余万元货款。马某等5人分别多次向邢某索要货款未果,一直到2018年10月份,他们再次来到邢某店铺索要货款时却看到一份判决书,5人这才知道自己被莫名其妙地卷入了与刘某的诉讼当中,而5人与刘某并不相识。今年4月,马某等5人相继来到高阳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案件受理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办案组,在市院的指导下,就案件事实深挖细查,最终认定马某等5人与刘某之间没有买卖合同关系,构成虚假诉讼,该院依法向高阳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来,法院作出再审裁定。两年多的奔走换来再审结果,5名企业负责人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
据悉,近年来,高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四大检察”同步发力,全力护航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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