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5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肆意倒卖公民个人信息

大四学生充当“中间商”获刑

河北法制报讯 (焦春海)为赚取不菲差价,就读于张家口市某学院的大四学生李伟(化名)通过QQ群、微信等网络平台,充当起买卖公民个人实名账号信息的“中间商”,累计获利40余万元,成为黑色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10月19日,经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伟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1996年出生的李伟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为家境一般,李伟想通过网络兼职的方式赚取生活费,减轻父母的负担。2018年9月,李伟偶然间通过网络结识了一个QQ昵称为“此号不接收资料”的人。经该人介绍,李伟得知倒卖某些网站上的实名账号信息可以获取可观的经济收入。在“此号不接收资料”的邀请下,二人一拍即合,随即,“此号不接收资料”创建了以自己为群主、李伟为管理员的实名注册账号信息倒卖QQ群,李伟负责在群内发布买卖注册账号的信息,“此号不接收资料”负责收取交易提成。后李伟以每个账号60元到200元不等的价格购入,再以每个账号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卖出,往往一天就能入账千元以上。

面对大好“商机”,单单通过QQ倒卖实名注册账号信息已不能满足李伟对金钱的渴望,他开始通过微信、百度贴吧等其他网络途径大肆发布广告招揽买家,进行公民个人信息买卖行为。经确认,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间,李伟累计向他人出售某些网站的公民实名注册账号信息1562条,累计获利40余万元。其中,其所出售的一条实名注册账号信息被犯罪分子利用,导致他人被诈骗80万元。

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很快找到李伟,当场查获作案工具手机一部。到案后,李伟懊悔不已,如实供述了自己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事实,积极上缴了全部违法所得。最终,法院依据查明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考虑李伟初犯、偶犯、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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