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葛敬波
2019年8月以来,胡某某将购买的西布曲明原材料添加到其生产的减肥食品中,后通过微信进行宣传、销售。经权威研究所分析检测,胡某某生产、销售的金色减肥胶囊等产品,检出西布曲明成分。2020年5月,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胡某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什么是西布曲明
西布曲明,常温下为白色结晶性粉末,主要用于肥胖症的治疗,副作用表现为心悸、便秘、口干、头晕、失眠等。2010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国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胡某某如何生产“减肥药”
胡某某用粉碎机将桑叶、山楂或荷叶粉成碎末,混合西布曲明制成胶囊。胡某某供称,其生产出来的减肥产品,自己先连续吃一周,感觉不想吃饭就判断是有效的,如果觉得没有效果就加大西布曲明添加比例。这样的随意,给消费者带来的是口渴、失眠、胸闷、头晕、心慌,有反应强烈的需要到医院就医。胡某某生产的“减肥药”,没有任何批文、说明书、生产批号等合法手续。
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购买减肥产品应注意什么
如何在真假难辨的减肥产品中加以甄别?首先要找准正规生产厂家,购买有明确的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产品标识等信息的产品。其次,如果购买到了三无产品,一定不要服用,可将产品保留,向相关部门举报。最后,“管住嘴、迈开腿”才是减肥正确的打开方式,必要时可以选择药物予以辅助,达到既瘦身又健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