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佳庆 郭畑言 宋丽红
近日,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详细释法说理,顺利化解张某诉涿州市公安局对马某不予行政处罚一案。
原告张某与白某夫妻关系终止后,张某一直居住在白某父亲所有的涿州市某小区房屋。2018年4月23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张某立即搬离白某父亲所有的涿州市某小区房屋。同年8月12日,白某父亲和马某、周某等人到该房屋找到张某理论腾房一事,双方发生口角,张某持刀将周某砍伤。
事后,张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张某认为马某等人擅闯他人住所寻衅滋事,不服涿州市公安局对马某做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向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决定书。
“这个行政案子存在争议化解的可能性。”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安佳庆认真审查卷宗材料后认为。但是此案争议持续时间较长,且原告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是块难啃的“硬骨头”。怎么解决才能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让双方当事人化解争议?安佳庆认为,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可以促使当事人回归理性,也有助于增强检察公信力。
安佳庆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听证方案,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公开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马某是否有违法犯罪事实”这一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检察官耐心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当场播放了调取的视频证据以还原冲突现场,并对房屋所有权等专业性问题释理说法。
听证员结合案情和证据发表听证意见,认为通过检察机关认真细致、公开透明的办案工作,案件基本事实已经查明,呼吁双方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经过近一个小时面对面交流,最终对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达成了共识,原告方当场表示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