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连青)11月5日晚,衡水市公安交警一大队交警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一起出租车驾驶人醉酒驾驶营运车违法行为。当晚10点50分左右,这辆出租车行驶到卡点时,驾驶人在民警要求下打开车窗接受检查,民警立即闻到车内有酒气。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系醉酒驾驶营运车违法行为。该驾驶人被依法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处以拘留的处罚。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