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窦倩倩)“真是太快了,没想到半个小时你们就帮忙找到了我们的包,在咱们石家庄乘坐地铁真踏实,多亏了你们轨道公安,为我们创建了平安、无忧的地铁出行环境!给你们点赞!” 11月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博物院地铁站警务室,苏先生和妻子认领其失而复得的挎包后感慨道。随后,他们留下一封感谢信再次表达谢意,并执意与民警合影留念。
当日18时10分,石家庄轨道交通分局博物院地铁站警务室接到乘客苏先生报警称,他和妻子从长城桥站乘坐地铁到博物院站下车,因为匆忙赶时间去办事,将装有现金6500余元和身份证、驾驶证等重要物品的蓝色挎包遗忘在地铁车厢座位上,直到快走出地铁站时才发现挎包不见了,遂立即赶到警务室报警求助。
接警后,当班民警毛春雷和郑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随后迅速启动小区域作战单元开展工作。民辅警兵分两路进行查找:一路立即联系车控室,将查找信息通过站方通信平台,在地铁全线发布查找失物信息;另一路由民警带队,先在博物院本站区内寻找,同时也将寻物信息通知第七警务区,随后福泽站警务室迅速集结警力赶到站台,等待苏先生乘坐的该次地铁到站后立刻上车查找。最终,民警在苏先生所乘坐的该次地铁3号车厢内的座位上找到一个无人认领的蓝色挎包,经与报警乘客苏先生仔细核对,此包即为其所丢失的挎包。
轨道交通分局民警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地铁出行时,随身携带的物品尽量做到不离手,手机、银行卡、钱包等贵重物件要放在贴身部位,装有贵重物品的包在人多拥挤时可以暂时放在胸前;在进行安检过程中,要将注意力放在自己的行李物品上;如果乘客在地铁车站内发现自己物品丢失,可以拨打电话报警或直接到警务室求助。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