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蒙蒙)今年以来,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注重机制创新,在专业法官会议的常态化、规范化上做文章,充分发挥法官会议学习、研讨、沟通、互动的平台作用,统一裁判尺度,为办案法官理清审判思路、准确适用法律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质效。
保定高新区法院在独立办案与监督管理、合议庭与审委会、个案与类案中寻求最佳结合点,努力探寻法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机制保障。他们立足法院员额法官少、扁平化团队管理的实际,将法官会议作为研讨疑难案件、统一裁判尺度、集中学习和加强日常管理的主要平台,确定每周一下午定期召开法官会议,集中研讨,规范办案流程和团队管理事项,促进法官办案规范化、科学化。为此,他们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专业会议议事规则,提起多元化议题,发挥员额法官积极主动性,并建立专人记录制度,注重过程留痕,探索形成会议纪要,力求统一适用和类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