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0年11月18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司法救助温暖被害人家庭

引题:交通事故被害人家庭失去“顶梁柱”,生活陷入困境;嫌疑人受伤治疗花费30余万元,无能力赔偿被害人——

河北法制报讯 (王京 李姗姗)11月12日,蠡县人民检察院为一起交通事故案的被害人家属送去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用“检察温度”温暖了这个陷入困境的贫困家庭。

今年5月30日,蠡县某村村民韩某开车载着同村村民王某出门,途中与一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韩某受伤,乘车人王某当场死亡。当地交警部门认定,韩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蠡县检察院受理韩某交通肇事案件后,办案人员立即着手开展调查,经走访邻居、村干部、乡镇干部了解到,被害人王某家共5口人,除王某外其余4人均有残疾,奶奶为二级残疾瘫痪在床,父亲、母亲均为四级残疾,妹妹为一级残疾,属低保贫困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确实困难。王某去世后,王某家更是失去了“顶梁柱”,使本就贫困的家庭陷入了更大困境。而嫌疑人韩某在事故中也受伤,治疗花费30余万元,无经济赔偿能力,负债较多,不能给予王某家庭经济赔偿。为此,蠡县检察院决定对王某一家进行司法救助。

11月5日,蠡县检察院对这起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在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听取了蠡县检察院调查情况的介绍,查看了受害人一家四口的身份证、残疾证明和村、镇两级开具的困难证明后,表示同意检察院的司法救助意见。

听证会后,蠡县检察院确定为被害人王某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11月12日,办案人员将救助金送到了王某家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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